【实施成效】深入实施税融通业务

    发布时间:2018-12-17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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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融通”业务是指银行或融资担保公司根据企业纳税情况。向依法纳税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信用贷款或担保,面向全市具有2年及以上纳税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能力、纳税信用级别不低于B级等要求,且贷款用途为合法生产经营(国家明禁的淘汰类、产能落后、环保不达标产业不在支持范围内)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均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主开展“税融通”业务,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同类型平均利率。截至2018年11月末,全市税融通贷款当年累计发放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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